石城城投集團投資3000萬元建設的電動汽車充電樁從今年6月下旬投入使用以來,大大方便了電動汽車充電。近期卻發現隨意亂占充電樁位置停車的問題。
9月24日,筆者接到石城縣城區一位車主的電話投訴,說新能源汽車需要充電,可是充電樁卻被占用而無法充電。
于是,筆者前往實地采訪。在旅游集散中心充電樁基礎點,發現這里的5根充電樁全部被占用,充電樁變成了泊車位,導致需要充電的2輛車無法進入充電位置。通過電話聯系車主才將車開離。隨后,筆者又先后來到市民公園、文化藝術中心、縣人民醫院等充電樁基礎點,同樣發現充電樁被占用的現象。
據了解,占用電動汽車充電車位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主客觀因素都存在。客觀因素是現有的停車位緊張,有些就將車停在充電車位上。另外一個原因則是主觀意識的原因,一些車主完全沒有“公共”概念,將燃油車或者不需要充電的車輛停在了布設充電樁的充電車位。
為此,筆者專門咨詢城市管理部門,他們認為對亂占充電樁位置停車的現象,國家沒有制定出臺專門的法律法規,處理無法可依。
筆者建議有關部門盡快出臺相關法律法規,使城市管理部門對查處亂占充電樁位置停車執法有據。同時建議各地政府部門加大經濟投入,加強停車場建設,滿足停車需要,補齊城市短板,提升城市品位。充電樁管理部門要加強巡查管理,設立溫馨提示牌,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廣大車主要從“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的社會公德出發,及時移走已經充滿電的車輛,其他車輛不要隨意亂占充電樁車位,盡量為新能源汽車充電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