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治日報全媒體記者 黃輝
□ 通訊員 曹鑫
《江西省鄉村振興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經江西省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已于2021年3月1日正式實施。
這是江西省第一部由省人民代表大會審議的實體性法規,為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提供了堅強有力的法治保障。《條例》包括總則、產業發展、生態宜居、鄉風文明、鄉村治理、城鄉融合、人才支撐、保障措施、法律責任、附則等共10章65條。
《條例》出臺有何背景和意義?主要內容和特色亮點是什么?近日,《法治日報》記者對話參與《條例》制定的相關人士,對《條例》進行解讀。
將經驗做法上升為法規制度
“《條例》的制定,是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需要。”江西省委農辦主任、省農業農村廳黨組書記江枝英介紹,當前,“三農”工作已步入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的新發展階段,《條例》明確了今后一個時期鄉村振興的發展目標、戰略任務、工作重點、體制機制,將引領、推動和保障江西省全面推進鄉村振興。
近年來,江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三農”工作,始終把解決好“三農”問題擺在重中之重的地位,大力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出臺了一系列政策舉措,探索并形成了一批好經驗好做法,確保了鄉村振興良好開局。
江枝英介紹,《條例》將江西省行之有效的好經驗、好做法,及時轉化成法規制度。比如,鼓勵農技人員提供技術增值服務并合理取酬,建立健全農村基礎設施及村莊環境長效管護機制,加強地方農村建筑特色風貌塑造,依法賦予鄉鎮人民政府行使查處農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行為的行政執法權,推動贛服通等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向農村延伸,統籌縣鄉機關工作人員待遇標準,引導和激勵各類人才向農村流動,依托農業龍頭企業、重大農業項目建設人才創業平臺等。
江西省副省長胡強表示,《條例》的出臺,將進一步從法律上、制度上解決鄉村振興工作中的一些根本性、全局性、長期性問題,把做好頂層設計與先行先試、探索創新有機結合起來,引領推動改革實踐,為江西省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提供強有力的制度支撐。
推動“人地錢”供給有力有效
“《條例》是一部針對性、操作性都很強的高質量鄉村振興法規。”江西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裴忠彪表示,《條例》是江西省首部由省人民代表大會審議的實體性法規,大會期間,代表提出了近60條修改意見和建議,省人大法制委、常委會法工委逐條進行了認真研究并結合實際積極吸納。
裴忠彪介紹,《條例》從法律層面明確了堅持黨對農村工作的全面領導地位和省負總責、市縣鄉抓落實的工作機制,規定了省市縣鄉村各級抓鄉村振興的職責任務;提出了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政策體系,圍繞五大振興,按照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總要求的邏輯順序,分產業發展、生態宜居、鄉風文明、鄉村治理、城鄉融合等五個章節作出具體規定。
與此同時,《條例》還明確了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要素保障,對農業農村人才隊伍、鄉村振興投入保障、用地保障、制度保障等作出了一系列的規定,推動“人、地、錢”等關鍵要素供給有力有效,確保把鄉村振興美好藍圖變為現實。
“加強人大法律監督,保證法律法規的遵守和執行,是憲法和法律賦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的重要職權。”江西省人大農委副主任委員羅小茶介紹,省人大農委作為人大對口“三農”工作的專門委員會,高度重視《條例》的貫徹實施,認真履行好法律賦予的職權,通過開展執法檢查、聽取專項工作報告、組織代表視察、開展專題調研等多種形式,不斷加強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及時掌握《條例》貫徹實施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致力推動解決制約江西省鄉村振興的突出短板。
2019年,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啟動助推鄉村振興專題監督活動,緊緊圍繞“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總要求,一年確定一個主題,開展監督活動,目的就是以人大監督的剛性確保鄉村振興的有關政策法規落到實處。
羅小茶表示,要依托助推鄉村振興專題活動這個平臺,緊扣《條例》有關促進產業振興、人才振興、文化振興、生態振興、組織振興、制度保障等方面的規定,以檢查《條例》貫徹實施為抓手,綜合運用其他監督手段,上下聯動,持續深入開展助推鄉村振興系列監督活動。活動中,省人大常委會堅持“寓支持于監督之中”,推動政府及有關部門不斷加強和改進工作,嚴格落實考核評價、指標評估、年度報告和監督檢查等制度,強化問責,確保《條例》各項規定落到實處,鄉村振興各項工作在法治軌道上運行。
向“高價彩禮”等陋習開刀
江西是農業大省,是新中國成立以來全國兩個從未間斷輸出商品糧的省份之一。去年全省糧食總產432.8億斤,連續八年穩定在430億斤以上,國家糧食安全省長責任制考核連續兩年被評為優秀等次。累計建成高標準農田2556萬畝,連續兩年高標準農田建設榮獲國務院督查激勵表彰。生豬存欄1569.9萬頭、位列全國第10位,外調653萬頭、穩居全國前3位,為全國生豬市場供應作出了“江西貢獻”。
近年來,江西農村人居環境整治三年行動圓滿收官,71個縣實現城鄉環衛“全域一體化”第三方治理;農村產權制度改革整省試點基本完成,穩妥推進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余江區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成為全國樣板。
為體現江西作為、特色和經驗,《條例》緊緊圍繞建設新時代“五美”鄉村,對實施鄉村振興戰略重點難點工作進行了布置。比如,針對鞏固糧食主產區地位這個重點,《條例》規定,落實糧食安全省級黨政主要領導責任制和菜籃子市長負責制,穩定糧食生產能力,培育糧食全產業鏈,確保耕地總量不減、質量提高;加強新品種、新技術、新裝備、新產品研發和農業知識產權保護,保障糧食等重要農產品有效供給;針對鄉風文明建設這個難題,《條例》規定,建立健全鄉村道德激勵約束機制,引導村民依法制定村規民約,推進移風易俗,破除婚喪喜慶大操大辦、高價彩禮、厚葬薄養、散埋亂葬等陳規陋習。
同時,《條例》緊密結合江西鄉村產業發展基礎、優勢和潛力,提出了一系列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比如,針對江西省作為全國綠色有機農產品示范基地試點省,《條例》規定,建立健全綠色食品產業鏈鏈長制,鼓勵發展生態循環農業,加大農產品品牌整合、培育和推廣力度,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和食品安全全過程監管。針對江西省作為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整省試點單位,《條例》對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發展壯大集體經濟等作出規定,明確“建立健全村集體經濟組織管理人員報酬與村集體經濟效益掛鉤的激勵機制”。
“《條例》在立法上體現了江西特色,注重結合江西實際。”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張小平介紹,制定與頒布《條例》,是不斷深化依法治國實踐、加快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一項重要制度成果,這在江西省“三農”工作史上和省人大立法史上都是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一件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