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城縣城建公司民主評議制度
根據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要求,結合公司實際,為推行民主制度,加強民主監督,廣泛征求意見,切實把各項工作落到實處,特制定本制度。
一、評議對象:一是公司組織。二是公司領導,各子公司、各部門相關負責人,各工程項目相關責任人。
二、參評人員“一是公司領導,同事和下屬,二是崗位所面對的工作和服務對象、業務聯系單位代表。
三、評議方法:依照不同崗位和工作關系,分層次進行。每年一至兩次。
四、評議內容:一是政治思想和業務素質,二是廉能業績,三是其他方面。
五、評議結果:評議結果納入目標管理考評,并實行一票否決制度。凡評議結果差的組織和個人要進行嚴格的自查檢討,對群眾反映和自查出來的問題限期整改,凡違規違紀違法案件按相應法規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