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建司發〔2016〕20號
關于印發《石城縣城建公司職級職務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子公司、公司各部門:
為建立公司職級職務的科學管理體系,拓寬員工晉升通道,夯實人力資源基礎工作,使人力資源工作更加標準化、規范化,結合《石城縣城建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制度(試行)》及公司實際情況,經意見征詢并修正,現將《石城縣城建公司職級職務管理制度》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學習并遵照執行。
附件:石城縣城建公司職級職務管理制度
石城縣城鎮建設投資經營有限公司
2016年6月2日
石城縣城鎮建設投資經營有限公司辦公室 2016年6月2日印發
石城縣城建公司職級職務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建立并規范公司員工職級職務體系的設置和價值評估,拓寬員工的職業發展空間和職業晉升通道,完善和優化人力資源激勵約束機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述子公司指城建公司下屬全資子公司,一級部門指總公司內設各部門;二級部門指下屬子公司內設各業務部門。
第三條 公司職級職務體系由總公司統一管理。總公司綜合管理部是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公司職級職務體系的研究設計和調整優化工作;各子公司依照權限具體執行本公司的職級職務管理工作。
第四條 本制度適用公司所有正式聘用員工。
第二章 職級職務體系組成
第五條 公司職級職務體系由職級、職等、職位構成。
第六條 職級是為了滿足公司人力資源管理而細分的等級,體現不同的工作責任、復雜性與難度、資歷條件及能力水平;職等是指同一職級下因所承擔的責任以及所涉工作復雜、難易等程度不同而設置的同等級崗位;職位指為某一專業崗位的某一職級所賦予的特定稱謂,是一系列工作或任務的集合。每位員工原則上對應唯一的職等、職級和職位。
第七條 公司共分10個職級,三大序列,若干職等(視崗位而定)。
(一)10個職級包括:
1.董事長、黨支部(黨組)書記、總經理;2.副總經理、財務總監、總經理助理;3.子公司經理、部門經理;4.主持工作副經理;5.子公司副經理、部門副經理、經理助理;6.主管;7.副主管;8.技術員工;9.普通員工;10.初級員工
(二)三大序列包括管理序列、專業技術序列和操作技能序列。
1.管理序列是指具有明確的管理職責和一定的管理幅度,主要負責領導、決策、計劃、組織、指揮、控制、協調和人員管理職能的職位,對本單位的績效負主要責任。主要是指第1-7職級。
2.專業技術序列是指在一個或多個專業技術領域內,從事對專業理論、知識技能或實踐經驗有一定要求的專業技術工作的職位。專業技術序列高級職位對低級職位在專業技術領域內具有一定的管理、決策和指導的權限。本序列主要包括工程技術(施工和管理)、工程造價、企業策劃、財務會計(審核)、人力資源管理、文秘、合約(法律)、房產開發、融資、土地收儲、營銷、物業管理、安全管理等。
3.操作技能序列是指從事常規性工作較大、技能要求相對單一、以基本操作作業為主、完成各種日常行政工作的職位,包括事務管理、綜治維穩、檔案管理、宣傳、后勤管理、司機、出納(項目結算)、資料管理、土地運營、客戶服務、預算、資產管理、材料采購等。
4.專業技術序列及操作技能序列均分以下四個層級:普通、初級、中級、高級。其中,普通對應職級9,初級對應職級8、中級對應職級7-6,高級對應職級5-2。
第八條 公司對職級1-8內人員(含專業技術序列及操作技能序列中的中級、高級)進行人數比例限定,即職數規定。因特殊情況超出比例經總經理辦公會批準后可予以調整。
第九條 管理序列職位根據公司業務規模和管理規模進行職數規定:
(一)各子公司及總公司一級部門均設置經理1名。基于部門人數、人員業務熟練度及公司戰略考量等原因暫不設置經理的由指定副經理代為主持日常工作,未特別指定的由先任命的副經理代為主持。
(二)子公司設置副經理或經理助理1-3名,一級部門設置副經理或經理助理1-2名,主持工作的副經理不列入該編制。原則上,副經理(含經理助理)職級不超過單位總人數(不含實習生、見習生)的10%;12人(含)以下的子公司或者一級部門只允許設置1名副經理。
(三)一級部門以不超過部門總人數(不含實習生、見習生)20%的比例設置主管,下屬子公司可按所屬二級部門的編制數量設置主管人數。原則上,6人以下(含)的一級部門副主管配置滿額的不再批準配置主管;基于各類原因暫不設置主管的由副主管代行職責。
(四)一級部門以不超過部門總人數(不含實習生、見習生)25%的比例設置副主管,二級部門以不超過部門總人數(不含實習生、見習生)20%比例設置副主管。原則上,6人以下(含)的一級部門主管配置滿額的情況下,副主管實行差額配置(即副主管編制數減去主管已配置數)。
第十條 專業技術序列要求及比例控制:
(一)高級層級的職位需連續在相應崗位上工作滿6年且持有同崗位的中級職稱證書或注冊類資格證書,持高級證書或工程專業一級注冊類證書的人員可適當放寬2年,持初級職稱證書的人員需增加2年工作年限,比例控制在滿足條件人員的25%以內。新入職持證員工在進公司前從事相關工作7年以上(含)經公司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可依照上述通道執行。新聘為高級層級的人員均對應職級5,再在公司考核中連續3年優秀的人員里按照20%比例擇優晉升,直至達到滿級(職級2),若可晉升人數不足5人或有其他經理辦公會認為可晉升的事由時,可討論通過后擇一晉升。
(二)中級層級的職位需連續在相應崗位上工作滿3年,且持有同崗位的中級職稱證書或注冊類資格證書,持高級證書或工程專業一級注冊類證書的人員可適當放寬2年,持初級職稱證書的人員需增加2年工作年限。比例控制在滿足條件人員的30%以內。新入職持證員工在進公司前從事相關工作5年以上(含)可經經理辦公會依照上述通道批準參照執行。新聘為中級層級的人員均對應職級7,再在公司考核中連續3年優秀的人員里按照25%擇優晉升至職級6,若可晉升人數不足4人或有其他經理辦公會認為可晉升的事由時,可經討論通過后擇一晉升。
(三)初級層級的職位為持有職稱證書(含員級證書)、注冊類資格證書并在相應崗位工作的專業技術序列人員或主動參加公司辦理的各類技術崗位證書的人員,其中主動參加公司辦理各類證書及持員級證書的人員對應職級8第一檔,新聘用初級職稱證書(助理類證書)及司機對應職級8第二檔,在崗位上工作超過3年且持有初級證書的人員對應職級8第三檔。此職位不做比例限制。
第十一條操作技能序列要求及比例控制:
(一)高級層級的職位需在同一崗位上連續工作滿15年,且年度考核均為優秀。比例控制在滿足條件人員的15%-20%。新聘為高級層級的人員均對應職級5,再在公司考核中連續3年優秀的受聘人員里按照20%比例擇優晉升,直至達到滿級(職級2),若可晉升人數不足5人或有其他經理辦公會認為可晉升的事由時,可討論通過后擇一晉升。
(二)中級層級的職位需在同一崗位上連續工作滿9年,且年度考核均為優秀,比例控制在滿足條件人員的25%以內。新聘為中級層級的人員均對應職級7,再在公司考核中連續3年優秀的受聘人員里按照25%擇優晉升至職級6,若晉升人數不足4人或有其他經理辦公會認為可晉升的事由時,可經討論通過后擇一晉升。
(三) 初級層級的職位需在同一崗位上連續工作滿一定年限且年度考核均為優秀。在崗位上工作滿2年的人員對應職級8第一檔,在崗位上工作滿4年的人員對應職級8第二檔,在崗位上工作滿6年的人員對應職級8第三檔,此職位不做比例限制。
第十二條 專業技術序列及操作技能序列中各崗位層級與所對應的職級同薪同酬。
第五章 職位聘任與晉升
第十三條 員工職位聘任與晉升(含專業技術序列及技能操作序列)按照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通過組織委派、雙向選擇、公開招聘和內部競聘等渠道進行。
第十四條 根據管理權限,職級1-2由縣委、縣政府研究并委派;職級2-4由總經理辦公會提名,董事會研究,總公司任命;職級5由子公司經理或一級部門經理(負責人)推薦,總經理辦公會研究,總公司任命;職級6由子公司或一級部門經理(負責人)提名,子公司相關會議研究,總公司經理辦公會核定,各公司任命;職級7由二級部門主管提名,子公司相關會議研究,總公司經理辦公會核定,各公司任命。
第十五條 公司原則上于每年的12月份統一辦理專業技能序列和技能操作序列的員工晉升事宜。其中初級層級的職位無需申請,符合條件的人員自動晉升;中級和高級層級的人員由各子公司和一級部門按照總公司要求進行申報,經綜合管理部資格審查后報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晉升人員自下一年度年元月份正式享受該職級及薪酬待遇。
第十六條 公司所有職位的任免,均須報綜合管理部備案確認后方可公布執行。
第十七條 職位晉升或調整主要依據員工的年度考核結果,同時須參考所在單位的人員結構及職位空缺情況。
第十八條 職位晉升還應滿足以下條件:
(一)晉升職位的任職資格
(二)有職位空缺
(三)縣核定薪資水平及公司的薪酬預算管理規定
第十九條 各序列內人員如未能滿足本序列晉升條件,但能滿足其余兩個序列中任意一個序列晉升條件的,亦可列入晉升備選名單按要求晉升。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條 本制度由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二十一條 本制度自通過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