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強化領導,健全組織,落實一把手負責制。
城建公司成立了以董事長為綜治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的綜治維穩領導小組,各公司內部的6個部門、6個子公司也分別建立了綜治維穩領導小組,確保綜治維穩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與此同時,這個公司成立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中心,對子公司、部門處理不了、處理不好的各類矛盾進行綜合整理,做到消化一般矛盾不出各子公司各部門,特殊復雜矛盾不出總公司,對跨單位、跨部門的矛盾和問題,一般由公司主要領導與上級組織和領導稟報協調解決,避免了工作的盲動性。
二是建立了矛盾糾紛排查信息網絡
二名信息員負責收集整理反映群眾的意愿和意見及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特別是影響社會安定的重大矛盾和問題,以便公司領導把握動向,及時調處,主動化解,推進了公司平安建設的開展。
三是強化制度落實,健全綜治工作制度
公司制定了每季一次的綜治維穩議事制度,分析工作動態掌握工作實際,研究制定解決各類矛盾的辦法和措施,分工定人抓落實。制定了綜治維穩學習教育制度。組織職工學習法律法規知識,不斷增強干部職工法制意識,提高依法辦事的自覺性。制定了信訪回訪制度。對群眾來信來訪在不推、不拖,認真調處的同時,及時跟蹤問效化解矛盾,做到矛盾不解決不撒手,問題不落實不松勁。
四是加大監督力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公司采取明查暗訪等措施做好綜治維穩的日常督查。使問題能夠得到及時發現及時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