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紀律性,革命無不勝。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將紀律建設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把紀律挺在前面,不斷提升黨員干部的紀律、規矩意識;綜合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抓早抓小,懲前毖后、治病救人;不斷完善黨內法規制度體系,為全面從嚴治黨奠定堅實制度基礎……這一系列執紀從嚴的重大舉措,實現了管黨治黨理念的飛躍和實踐的創新。
嚴明的紀律,是馬克思主義政黨的鮮明特點。然而,一段時間以來,政治紀律松弛導致不少黨員干部頭腦中紀律和規矩意識淡漠,團團伙伙、結黨營私、妄議中央、跑風漏氣、拉票跑票……種種不守紀律不講規矩的行為,嚴重危害黨的肌體。近年來查處的高級干部違紀違法案件,再次表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受到嚴重破壞。
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是我們黨的一貫方針,也是我們黨加強自身建設的歷史經驗。懲治不是目的,用紀律管住權力,懲前毖后、治病救人,這才是對黨員干部最大的關心和愛護。 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紀委及各級紀檢機關把紀律挺在前面,綜合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加強日常監管,抓早抓小,在干部思想發生動搖、行為逾矩的最初階段,及時咬耳扯袖、紅臉出汗,防止干部一步步滑向腐敗深淵,成為害群之馬。
運用監督執紀“第一種形態”抓早抓小,當一些干部出現違紀苗頭時就及時發現,再進行教育、進行管理、幫助改正不足之處,就能挽救一個同志,這最少有三個好處:一是能夠強化組織對干部生活小事的監督,及早發現問題,從各方面堵塞漏洞;二是能夠通過適時的敲打,促使干部猛然醒悟,避免由小節問題而發展成大節問題,掉進深淵而難以自拔;三是能夠避免事發后追查的被動,減少公私財產的損失,對黨的形象造成難以挽回的影響。可以說,抓小抓早,從小事管起,既是對干部的愛護,也利于從源頭上防治腐敗,從被動轉為主動。一個貪官曾經在東窗事發后說道:“如果當時不貪婪、腦子清醒的話,就不會走到今天犯法這一步。”這遲來的悲情反省,也從反面告訴我們,從小事抓起,提請干部保持腦子清醒,有利于減少貪腐犯罪。
反腐敗,并不是抓貪官越多越好;守株待兔,未必能有效遏制腐敗。有效地預防和減少腐敗犯罪發生,反腐敗應該從被動走向主動,才是我們黨應當致力追求的目標。從這個意義上講,反腐敗重在預防,而預防的重點在抓小抓早。以往的事實再次表明,小事不小,從小事小節抓起,實行“零容忍”,既是黨員干部管理的當務之急,也是反腐防腐從源頭抓起的有效舉措。